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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达州日报
本报讯(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闫军通讯员陈洁)“真的非常感谢吴法官,本来以为这种小案要很长时间才能拿到执行款,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从3月1日起,渠县人民法院开展“宕渠猎赖”—小案惠民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来,执行法官办理执行案件的高效受到申请执行人称赞。
该院在执行王某成、楚某礼、蒲某亚等与刘某、四川某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中,所涉均为农民工工资,总计约为60万元。三申请执行人在二被执行人处做劳务,达成调解后,二被执行人仅支付一期款项就未履行了。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刘某(系公司股东)及公司法人黄某秋到院处理本案相关事宜。二人象征性给付申请执行人1万元后,就以自己正在起诉别人为由拒不到庭接受调查,报告财产。
今年3月1日,渠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宕渠猎赖”—小案惠民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行动中,执行法官与诉讼法官配合,通知二人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待二被执行人领取传票后,迅速将二人控制,并拟对二人进行拘留。二人面对穿着警服的司法警察及冰冷的手铐,意识到自己继续耍赖是敷衍,将面临拘留。于是积极地到处筹钱,并现场转账35万元,剩余部分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据悉,此次“宕渠猎赖”行动,重点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等案件展开集中执行。截至目前,已执结案件11件,执行到位424万余元,限高7人次,纳入失信黑名单1人次,依法传唤8人到庭接受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