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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2-122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2 年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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